(一)
有一天,我在人人上闲逛,碰到瞭BB。
他长瞭一张小受脸。准确地说,是一张可爱的小受脸。
但他说:不,我是攻。——无所谓瞭。他在北京。那时我一点也不想谈朋友。
春天的时候,他来武大看樱花。飞机夜里降落在武汉,他坐机场大巴在青年路下车。我到车站接他的时候,他穿瞭件蓝绿方格呢子大衣,背一个PUMA的黑色双肩包,头发软软地贴在头上。——和照片上一模一样。一模一样的好看。
我不会说笑话,只想笨拙地挤出一点幽默感。我向他介绍我们绰号"满城挖"的村长(他是上海人),我说武汉其实是座非常年轻的新农村,不信你去看看那些随处可见、尘埃冲天的建设工地,那都是城市生理学上的青春痘。
他到我家洗完澡,像只小猫一样溜进我的书房,我正装模作样地在读一本叫做《恋爱的犀牛》的舞台剧本。这个剧本的开头我看的烂熟,胸中默念倒背如流:“黄昏是我一天视力最差的时候,放眼望去”——猛擡头,看到BB一身绿色手术服立我跟前:你丫第一次见面就准备解剖我呢。
第二天周末,武汉下瞭整整两天的大暴雨。
城堡脚下,樱花开得难收难管,云白一片即使暴风雨里依然简静,落汤基两只却是浑身湿透鞋子进水好不狼狈,良辰美景奈何天。
去昙华林的路上,我给他讲瞭不少大水的八卦,钻进店里却错失故事的当事人。后来从中华路坐轮渡,船头风大雨急,他的食指悄悄放在我的小指上面,微微一霎那,有触电的感觉。
周日下午,谁也不愿出门,于是双双倒在床头,我随手翻出两篇小说给他念,一篇是麦克尤恩的《夏日里的最后一天》,一篇是村上春树的《品川猴》。念完他说,《品川猴》这个故事很喜欢,我说:文艺是毒草。人必须有抵抗力:尤其不要受廖一梅那个女疯子的蛊惑。
BB很爱廖一梅的《恋爱的犀牛》,已经在北京看过两遍,五月份武汉琴台大剧院演出,又陪我看瞭一遍。
那天演出结束的时候剧院外人群骚动,起先以为是明星,后来才知道是有男孩向女孩求婚,蜡烛围成一个心,把他们圈起来,温柔光晕里,女孩捧着花束热泪盈眶,观众齐声大喊:嫁给他,嫁给他。
我只知道我们是没有这样的机会瞭。
春末夏初的空气里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魔幻气味,仿佛一阵风或一场雨都会让人产生跳脱现实世界的冲动。
我想起廖一梅在犀牛后记里反复批判所谓的"明智",但谁又才是真正的疯子?BB听瞭我的诘问很难过,眼睛红瞭,抱着我哭。
我笑瞭:不能这么孩子气。
(二)
BB感情内敛,和生人无话,熟人不投缘也无话。别人不问他不答,问瞭,也只答一句。他不是冷,我想是缺乏安全感的拘束和尴尬。我的朋友从郊外挖土回来,见到BB,问我是不是又欺压良家少女。我问何出此言。朋友说BB脸色不好,也不说话。我说他平时就喜欢摆这副臭脸。
在我的印象里,BB总是一味善良,善良的有点天真,让人担心随时会粉碎,得粘贴一枚"小心轻放"的标签。他不大把物质挂在嘴边,简直太不像我偏见里的上海人。我想这全拜精神的富足所赐——BB也看书,但和我不在一个路上。他喜欢美术,建筑,我则更喜欢历史和人情小说。还有,我们都不玩游戏,不看电视。
六月份他去美国做毕业旅行,每天和我日夜颠倒地发微信。我早上起床给他发:晚上好。他吃完晚饭给我发:早上好。夜里凌晨四点,他发来几张人字拖照片,问我红色好还是蓝色好,失眠的我下意识地想问有没有黄色。最后选定红色。他说:买来送你。
我接着捧起我的《荒废集》,任陈丹青的满腹牢骚在脑海里风云激荡,妄图抵消刚刚泛起的欢喜。
但我总忍不住去咬李海鹏说的:爱情只是一个虚幻的寓言。
我想起没有起沙尘暴的北京的春天,我们一起去爬金山岭的野长城,那逶迤蜿蜒的宏伟景观据说为万历年间抗倭名将戚继光所主持修建。我们在青色砖石间穿梭,在荒僻的小楼里趁无人时偷偷接吻,从瞭望台看出去,外面是失去年份记号、仿佛将亘古不变的一派萧肃,历史在这里停滞,止步不前,不计较征伐杀戮也不计较江山变换。后来我们从山坡小路手牵手走下来,白晃晃的日光平静地照耀着每一棵草木,每一粒砂石,忘记瞭"天道不仁,以万物为刍狗",而是想起胡兰成所说的"行走在日月山川里",大概就是这种美好的气味吧。
(三)
BB从美国给我寄来五张明信片,用漂亮的字写的暧昧句子。让同事误会我在美国还有女朋友。
他周四下午飞回北京,到机场给我电话,我正在开会,没接。晚饭时候我回过去,他说正在吃饭,又问我晚上什么时间休息。
我说想要聊天的话,什么时候休息都可以。其实那个时候,我正坐在家里的电脑跟前狂刷12306,想买一张周五晚去北京的卧铺票。好不容易才刷出一张硬座,赶紧买下。虽然从来不曾通宵,但此刻完全不在乎坐一晚能不能睡着,只知道自己很想见到他,只想在星期六一大早冷不防给他一个惊喜。
谁知就在下一分钟,BB微信发来一句话和一张图片,那句话是:晚上要晚点睡哦。打开图片,留神一看,才知道是他这晚到武汉的登机牌。
原来他也想给我一个惊喜。我们差点就成瞭欧亨利"麦琪的礼物"。
十点半打出租车去天河机场,年轻的出租车司机走错路跑到荒郊野岭,折转回来时BB已准点到瞭。我远远看见他,一颗心落下来。他在国外晒黑,头发长长瞭许多。
这下好瞭,去万恶的资本主义社会镀金,回来成瞭民工STYLE。
(四)
我和BB周末都睡不瞭懒觉。头一天就算睡得再晚,第二天照样七点半自然醒,乖乖爬起来一起做早饭。
周六上午去凯德广场的电影院看星际迷航,十点半的早场竟成瞭我俩的包场演出。晚上到华科看"键上人生"古典钢琴演出。星期天我们去逛武汉动物园,看水族馆演出时,那位仅有的动物演员——一只海狮在水里耍球,越顶越高,突然飞上瞭水池边的遮阳篷,溜出场外,这下可把表演道具弄丢瞭。
BB晚上在汉口江滩给我的好朋友小马哈鱼讲这个故事,小马哈鱼的注意力却全在他的孔明灯上。只见他郑重其事地双手合十,口中念念有词:让我成功发八篇SCI吧麻利麻利哄,露出两排卖萌白牙。孔明灯腾空升起,化作星点,江风从辽远的地方吹来,人心安宁。
周一晚送BB走,去武昌站的公交上我们坐在最后一排,始终握着手。这晚很热,忙碌瞭一天的BB,疲倦的侧脸看起来愈发安静。不知道为什么,这种安静反而令人不安,因为猜不透他在想什么,知道他什么都喜欢憋在心里,不说。
我把他送到检票口,他几乎是一步一回头,和我道瞭三次别。
我一直看着他,直到看不见,才反身回头走。
这一天的白天,澳洲的X男给我发来第105封邮件,那个他追瞭一年多的小朋友,他决定放弃瞭。他说:“我觉得我把自己该做的都做瞭,我一点都不后悔。”
我至今还记得他第一次和我提起这个男孩子,挑剔如他,竟称男孩完全符合他的想象。难能可贵的是时至今日,他还是这么描述他的爱。仅有的不幸,也许也是最大的不幸,是他的爱并不爱他。
我替他惋惜。爱情的世界,并不是用情诚挚,就能水滴石穿。而爱情温柔的面目之下,何尝没有锋利的牙齿。不由得又想起胡兰成在《今生今世》里写的:“我宁是要学学爱玲的不易被感动,也做个神清气爽的人。”
(五)
我和BB说起过,在武汉汉口的闹市中央,有一条并不起眼的市内公路。
第一次来武汉的人,大都会对这条公路的命名感到好奇。
听过南京路,淮海街,中山大道,但这条路叫"京汉大道"——忽然有一种错觉,一直沿着这条路走下去,就能走到北京。
这是真的。说起来,1906年,就在大清王朝气息奄奄的时候,这条公路上面却第一次生龙活虎地跑起瞭象征西方现代文明的火车。而那条叫做"京汉铁路"的两端,一边是北京,另一边是武汉。两座城市,从此有瞭更加亲密直捷的距离。
2007年的秋天,我第一次从武汉去北京,为一睹古都王气。那时看不懂,旧时王谢堂前燕,飞入寻常百姓家。少不更事,更是被第一次突如其来又无疾而终的爱情挫折得黯然神伤,直到忧来无方,望着满目的香山红叶吃吃发呆,不知道就在这座城里,还住着一个BB,未来是我的。
后来,我和BB走到一起,一起游武汉的东湖,一起登北京的金山岭长城。最美的日子,是手拉手一起行走,忘记瞭包括时间洪荒在内的所有一切,以为现在就是永远。假的。每次车站话别的时候,努力忘记的又会重新记起来,苦笑:我们难道真的不介意这一千多公里的距离吗?
看《北京遇上西雅图》的时候,一句台词,过目不忘,默念于心。后来我跟BB讲,我第一次见到你,就像这句台词说的:“一份从天而降的爱情。“我等到瞭。
面对这样的爱情空降兵,全无还手之力,缴械投降之余,却失败得心安理得。收起你那套爱情悲观论吧,什么爱情是中世纪以来的最大谎言,什么爱情是门失传已久的学问。我们现在所要做的,就是和距离英勇作战,使用这柄一度被称为"谎言"的武器。
别不相信,我们未必会输。
(六)
但我们还是输瞭。
为情挫折的时候,才知道一直是爱情幼稚园里的留级生。就算熟读庄雅婷和木子美,也远做不到潇洒。
无比绝望的时候,自嘲要得抑郁症。彼时彼刻,万事万物面目可憎,而千万人之中,也竟无一个,愿意再对他说些什么。
挺过来。是因为久病成医,明白会过去。。
林夕爱黄耀明,爱得一度要轻生,转寰过来,写出《再见二丁目》。我爱听,就一遍一遍听:原来我非不快乐,只我一个人未发觉。如能忘掉渴望,岁月长,衣裳薄。权当作失恋的圣经和阿司匹林,末瞭还要说一句:分手快乐。
(七)
分手的最后时光,是去北京最后一次再看看BB。
出发前我向小马哈鱼调侃:草民这次上京,是请旨领死的。
他的反应和所有人一样:明知是死你还去?
我想到我会义无反顾地挂掉,我还无耻地想到我英勇就义时大义凛然的英姿,但我还是没有想到的是,当我亲耳听到BB对我说出分手两个字的时候,我会死的这么难看。
人哭的时候会难看,比如竭力控制住声音和抽搐,脸部因为肌肉极度用力而变形。
真情实感在外人看来,只有尴尬和可笑。
以前和BB在一起的时候,他常常出神得让我不知道他在想些什么,我笑话他高贵冷艳,他哼哼地作势要打我。现在他像个孩子一样不知所措,怎能难为一个孩子去安慰你?不知道这样和自己意外的懦弱僵持瞭多久,终于镇定住,去卫生间洗脸,看着镜子里可笑而陌生的红眼睛,挤出一个鬼马笑。
爽利地向BB要瞭一副蛤蟆镜,很酷地搂住他拍拍肩,安慰他"我没事”,然后一起出门去超市买晚饭的食材和炒锅。回到家,他噼里啪啦开始切菜,我帮他用热植物油给锅做第一次的防锈处理。
一阵忙碌之后,今晚的分手豪华大餐是:一盘清蒸带鱼,一盘清炒西兰花和一碗肉丸汤。
不需要感谢上帝。
我非吃货,对食物几乎零要求,拿筷子尝,带鱼太淡没入味,西兰花又硬又咸。我摇摇头,笑BB:“直到现在才发现你第一个缺点,原来你真的不会做饭。”
北京的夏末暑气未歇,将人闷得惫懒。简陋的出租屋里,空调只顾机械地吹送凉风,电视里放着羽毛球世锦赛和听不清的解说。洗完碗,我收拾好行李,对BB说晚上想去一个朋友那里住。他看着我:“都来瞭,就住一晚吧”。
“还是算瞭。”
他略带央求地说:“不要嘛”。
这是以前我最熟悉而无法抵抗的撒娇,但这一次我执意要走,他抱憾又有点负气,低声道:你现在就这么讨厌我么?
我冷笑一声,原来他真的不懂。
后来他送我出门,在小区楼下打到出租车,车门关瞭,车子发动起来加速,一下子把他从我的视线里推得好远,我回头看到他难过而不舍的表情,突然对自己痛恨不已。车已开出去两三百米,大脑急转弯,对司机说:唉,不好意思啊,我忘瞭我身份证,师傅,麻烦您再绕回去。
“这里不能掉头。”
“那就能掉头的地方绕回去吧。”
敲门,他淡漠地吃惊:怎么回来瞭?我搂瞭搂他:不想让你难过。
看瞭半部阿根廷电影,几乎一夜未眠,听着他熟睡后均匀的鼾声,自己好像也破釜沉舟地麻痹起来,一个人僵直地平躺着,望着漆黑的屋顶,忘记瞭以前总是习惯从背后抱住他。
(八)
我和BB最后的一个周日,北京忽然狂风大作,白昼变作黑夜,瞬间倾盆大雨。晚上手机新闻说首都机场劈死瞭人。我自以为是地想,BB第一次来武汉的时候也是大暴雨——我们总算有始有终,但这次死瞭人。
买的高铁西站不卖站台票。冒着雨,一个一个找普通票乘客帮忙,得意厚脸皮这时派上用场。终于找到一个湖北老乡,一番游说之后才犹豫地应允。现在人都不信人。比成年人还不信人的是小孩,从头到尾,最警惕的是他十几岁的儿子,一步不离,瞪着我。
我们去的还是上次吃的永和大王,各要瞭一份番茄牛肉面。我给旁边十岁的小正太让路,他爸爸让他说"谢谢叔叔”,他就老老实实说"谢谢叔叔",还没走出几步,很认真地向爸爸表示值得商榷:“爸爸,我觉得还是叫哥哥比较好”。
我笑瞭,BB一听也笑瞭,我说:“看吧,连小孩子也比你会安慰人。”
吃过饭,也到瞭检票的时间,BB送我去候车厅,我第三次拥抱他,准备瞭千言万语却只仓促地出口瞭一句:“好好珍重。”
BB朝我挥挥手,转头下电梯,我装作头也不回地进瞭检票的人群,然后在人群里偷偷地看着他离开的背影,突然眼背后一热,赶紧噙住,生怕眼泪滚下来再丢人现眼。火车发动瞭,收到BB的微信:相逢的人还会再相逢。我不知不觉地苦笑:但相爱的人却不会再相爱瞭。
回程的高铁因为雷电天气晚点,百无聊赖地看着旁边小孩手持IPAD里的柯南。转钟后才到武汉,健谈的出租车司机攀扯我聊天,我也很兴奋地夸夸其谈着,不知道自己是否有那么一点小小的高兴,因为七个小时前我所置身的那座我拼命想逃离的城市,现在终于完整地消失在我身后瞭。
(九)
回来的一个月里,我没有读过书,没有写过字,没有联系过BB,只是常常想起他,想起我们呆在一起的短暂的日子。
我多希望我会计较:我牺牲掉一个周末,五点起床,来回十小时高铁,一千块的火车票,难道只是为瞭亲耳听你喜欢的人对你说一句"我们分手吧"?
原来做不到,如果你真心喜欢一个人你就做不到计较。像我给BB的信里写的,我想给你一个家,如果你不再爱我,也没有关系,因为我最大的愿望是你能快乐。
所以,我千里迢迢,只是为瞭给BB送一盒他并不喜欢的费列罗,让他在分手后第二天的七夕,最后一次想到我。
(十)
每个人,每一天,都在匆匆行走,这些来来往往的行者,都在出发或者回来的途中。
洛珲两年后从巴黎回国,我们在群光广场的仓桥家吃饭。他几乎没有变:依然精力充沛地讲故事,依然聊天到忘记吃饭。他说起他认识的人,依然都是从学历说起。
我们每一人择偶、择友,都有自己特别注重的标符:学历,财富,家世,知名度,也许还要加上好身材和性能力。好像做人就少不瞭这些计较,不然就没劲透顶。
他的朋友和我谈《挪威的森林》。在他那里,森林是一个轰烈的三角恋言情故事。在我这里,森林是一个更完美的绝望,因为无法治疗的精神疾病,还有无法改变的她不爱你。
武汉的夏天过去瞭,微微泛凉的空气里,贫瘠的仅仅是爱情。京汉大道上照旧跑着火车,不过已经不是百年前洋务运动时的西洋火车瞭,是轻轨列车,白底蓝条的车面,飞鸟一样轻盈地驰往于汉口的两地之间。没有好奇心的人永远不会知道这条公路的底细,就像没有身临其境的人永远不会听到这条公路发出的声音——它一直唱着一段爱情的双城记,一直唱到曲终人散。
我唯一需要感谢的是工作的忙碌。正如我特别喜欢的《你们的幸福》里写的:爱思索便是福薄,有幸繁忙是一种祝福。
小马哈鱼说:BB现在过得很好。这就够瞭。
现在,我只需要全心全意地去遗忘,就像曾经全心全意地爱过一样。
文/林恣舫